金秋十月,是收获的季节,在这丹桂飘香的金秋时节,由浙江省上虞曹娥江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景德镇陶瓷大学陶瓷文化高等研究院共同主办,上虞陶瓷高等研究院承办的“春晖计划——‘CHINA•中国’陶瓷艺术设计创作营”项目启动仪式,于2021年10月17日在上虞瓷源文化小镇隆重举行。
启动仪式现场
中共上虞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谢晓峰,浙江省曹娥江旅游渡假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张铭军,上虞区科创中心主任钱晓婧,上虞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郑杰峰,春晖集团董事长杨言荣,浙江省陶瓷行业协会名誉理事长、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嵇锡贵,中央美术学院产品与工艺美术系主任郝凝辉,中国美术学院陶瓷艺术系主任戴雨享,“瓷抛砖之父”诺贝尔陶瓷集团研发副总裁、总工程师余爱民,百陶会创始人谢卫峰,浙江传媒学院电视艺术学院党委书记宋佳,人民文创华东中心总经理张丹丹等领导和嘉宾及广大陶瓷艺术相关专家学者和媒体记者出席开幕式现场。
据张铭军介绍,“该项目正是应了现代伟大的历史使命,奔着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培养青年设计师、艺术家而启动的,我们坚信,优秀文化的力量是强大的,让我们在这片神圣的瓷源热土上,不断挖掘青瓷文化,不断创新青瓷艺术,不断追求青瓷振兴,不断培养年轻的,有思想,有能力的青瓷文化、技艺的接班人和传承者。”
据了解,“春晖计划——‘CHINA•中国’陶瓷艺术设计创作营”项目以艺术设计沙龙的形式,围绕”孝德文化”、“唐诗之路”等文化主题进行自主创作设计、研讨交流、制作,旨在培养青年设计师、艺术家的创新思维及自主设计创作能力,为文创产业孵化培养艺术设计新人,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传承转化、创新性发展,培育艺术设计创新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附件:项目详情
“春晖计划——‘CHINA•中国’陶瓷艺术设计创作营 第一季
一、项目介绍
由浙江上虞曹娥江旅游渡假区管委会、景德镇陶瓷大学陶瓷文化高等研究院共同主办的“春晖计划-‘CHINA•中国’陶瓷艺术设计创作营”项目旨在培养青年设计师、艺术家的创新思维、自主设计创作能力,为文创产业孵化培养艺术设计新人。
春晖计划项目的孕育和举办地位于绍兴市上虞区,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春晖中学”的诞生地,朱自清、朱光潜、丰子恺等一批教育家曾在此执教,同时上虞也是中国原始青瓷的起源地。在此创办“春晖计划-‘CHINA•中国’陶瓷艺术设计创作营”,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传承转化、创新性发展,培育艺术设计创新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以艺术设计沙龙的形式,围绕”孝德文化”、“唐诗之路”等文化主题进行自主创作设计、研讨交流、制作。项目平台为青年设计师、艺术家提供相关设计制作的硬件条件、软件服务等,其中包括设计工作平台、陶瓷3D打印、光固化树脂3D打印、3D模型扫描、陶瓷成型工作室、陶瓷雕塑工作室、烧成工作室等设备设施服务和设计制作费用,并为参加创作营项目的设计师、艺术家提供免费的当地食宿交通服务。
二、主办单位:
浙江上虞曹娥江旅游渡假区管委会
景德镇陶瓷大学陶瓷文化高等研究院
三、承办单位:
上虞陶瓷高等研究院
四、招募对象:
有志于在陶瓷艺术设计、雕塑、产品设计等专业领域发展、创业的相关专业院校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生。
五、申请者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陶瓷艺术设计创作经验;
3、熟悉基本设计软件,如:ps、ai、3dmax、犀牛等设计软件;
4、熟悉陶瓷艺术设计流程和制作工艺,有设计创作作品打样制作经验;
六、项目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上浦瓷源小镇
景德镇陶瓷大学上虞陶瓷高等研究院
七、入选者权益
入选者可享受以下权益:
1、享受签约期内当地的免费食宿交通;
2、在签约期间享受五险一金,享受团建活动;
3、享受项目平台提供设计创作制作的硬、软件服务及设计制作费用;
4、表现优秀的申请者可获得签约“曹娥江国际艺术设计共享平台”驻场设计师(艺术家)的优先权;
八、入选者义务
1、服从项目的规定和要求,遵守研究院的规章制度;
2、签约期间创作作品的知识产权由双方共同拥有(以专利申请形式保障双方权益),如一方需要将作品投入盈利性质的商业行为,另一方享有提前知情权及部分决策权;
3、主办方有对项目过程和作品的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4、如签约期间需要制作相关节目,主办方拥有相应的拍摄制作权和个人肖像使用权,入选者有义务配合相关节目制作。
九、合作与评价机制
1、以半个月为周期,平台学术委员会对所有签约者的工作做评价,交流指导下一阶段的工作方向。经学术委员会评审,主办方保留对确实不适合继续下一阶段工作的申请者解除合约的权力。
2、以一个月为周期,学术委员会对申请者设计创作打样作品进行打分评价,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具体获奖数量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获奖者将会获得每套作品2000-5000元人民币不等的奖金。对于获奖作品平台将利用当地以及行业内资源积极推动落地生产,获得落地生产作品的创作者除获得奖金外,按落地产品前三年内的销售产值的3%提成(提成分配比例:研究院30%,作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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